(已经2017年12月20日学会工作例会通过)
一、目的:为规范学会的财务管理工作中的审批行为,明确学会财务支出的内部流程及审批权限,规范财务管理流程,完善健全学会财务内控制度,确保健康持续发展,制订本制度。
二、管理范围:财务支出具体包括与学会工作及用房有关的费用借支、费用报帐、办公物品采购及办公室装修、房租/物业费支付等。
三、审批权限:单笔金额在3000元以内开支由秘书长审批;单笔金额在3000以上30000元以内,由秘书长审核后报会长审批;单笔金额在30000元以上的报经会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。
个别领导因是企业的负责人无法及时审批的,可以书面委托学会的其他领导代为审批。
四、审批/报销要求:所有费用开支,应“先申请、后开支、再报销”的流程。任何费用在发生之前都应先履行请示/申请审批程序(如:请购单、出差申请审批单),非经学会领导允许,超时间、超范围发生的费用一概不予报销。
五、审批/报销流程:经办人(填单,并附上预先的请示/申请审批单)→会计审核→秘书长复核/审批→出纳支付。〔超过秘书长审批权限的按审批权限报:→秘书长复核→会长审批(须由办公会议研究决定)→出纳支付。〕不得逾越流程报销费用。
六、费用报销的其他规定
1、会议费:指会议场地租用费、交通费、物品费、餐费等费用。
经办人在报销单中需注明以下信息:开会名称、会议地址、物品清单,会议费用应按场租、餐费、物品费用、交通费、住宿等分类汇总,直接写会议费用××元的不予报销。
2、在会议同时发生的奖励费用应单独填写报销单,按奖励费用规定报销。经办人在报销奖励费用时应注明以下信息:奖励条件,奖励内容,奖励人员,并附获奖者签收清单。
3、经办人在报销招待费用时应注明以下信息:招待时间,招待对象,陪同人员,招待地点。
4、已经学会领导办公会议决定(以会议纪要为准)的费用方可直接报销,如秘书处工作人员的报酬和补贴、办公室的水电费、通讯费等支出,不用附上请示/申请审批单。
5、遇紧急情况时,应电话、微信或邮件通知学会相关领导,得到许可后才可进行。事后应及时补充申请表,作为报销的依据。
6、报销人应将发票及相关附件分类逐张整齐地粘贴在报销单背面,完整规范地填写相应的报销单。
7、需要先转账后才能取得发票的支出,经办人要填写“预先转账申请审批单”,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办理。
8、学会以前发的有关财务管理的规定与本规定有冲突的,以本文为准。
附:1、学会人员出差申请审批单
2、学会请购单
3、学会预先转账申请审批单
福建省畜牧业学会秘书处
二O一八年一月十五日